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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公告「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終身學習活動試辦計畫」,請惠予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一、 為因應高齡學習永續發展趨勢,減少高齡者交通事故,教育部會同交通部委請相關單位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並核定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鼓勵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高齡、家庭、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及宣講活動,擴增高齡者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終身學習活動及交通安全教育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 旨揭計畫辦理期程自 104 年 9 月 2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本(104)年 9 月至 105 年 3 月進行人才培訓,委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即培訓受託機關)辦理; 105 年 4 月至 12 月輔導推動成立自主團體,委請新北市政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嘉義縣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6 個縣市政府(即受託機關)試辦。
三、 本計畫培訓對象及報名資格如下:
(一) 經教育部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通過,持有證明書者,含樂齡教育講師、樂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樂齡導覽帶領人、樂齡教育專案計畫管理者。
(二) 經交通部培訓通過取得路老師合格證明書者。
(三) 有意成為「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者(願為老人服務之退休人員、新住民、原住民、家庭教育中心、高齡教育行政人員、志工等為優先)。
四、 為利本培訓階段順利執行,教育部分別於 104 年 9 月 22 日、 23 日、 29 日、 30 日辦理分區說明會,請鼓勵願為老人服務之退休人員、行政人員、志工、新住民及原住民族等參訓。五、 旨揭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moe.senioredu.moe.gov.tw)及培訓受託機關網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吳怡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8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5-09-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17 09:29: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