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攜手飽護實施計畫」之愛心店家貼紙已製作完成,請各校利用洽公時間到體健科領取。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9 月 23 日府社婦字第 1040186439 號書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發給每間愛心店家 2 張貼紙,請店家務必將貼紙張貼於店面明顯處,以利學童辨識。
三、各校教師若發現學生家庭發生急難事項有面臨三餐不繼之危險者,當日立即評估需求並請學生至愛心店家用餐,或由教師主動連繫店家供餐,以穩定其基本飲食需求。學校若評估學生有符合相關法規所定通報標準,亦請依法進行通報。
四、各校承辦人需不定期查訪店家提供服務情形。
五、方案辦理完成後,應繳回「收款收據」、「每月用餐清冊」及「原始憑證」以利後續辦理核銷事宜。
六、各校愛心店家清冊詳附件,請有建立本名冊之學校至體健科領取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