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孕婦嬰幼兒親善愛心院所】懷孕婦女及12歲以下兒童於活動期間內,至參與本活動之院所就診或接受預防保健服務,免收掛號費活動相關訊息,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5 年 2 月 24 日牙全聰字第 2437 號函辦理。
二、為向民眾宣導口腔保健措施,並鼓勵提升口腔保健服務利用,於 105 年 3 月 21 日至 4 月 5 日辦理【孕婦嬰幼兒親善愛心院所】-兒童口腔健康週,懷孕婦女及 12 歲以下兒童於活動期間內,至參與本活動之院所就診或接受預防保健服務,免收掛號費。
三、檢附本縣參與本活動之院所一覽表供參(部分院所倘有展延,請逕至本縣牙醫師公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