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中華民國105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及技術手冊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5 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 105 年 5 月 16 日一○五全民會字第 105000001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規程總則及技術手冊業已公告上網,敬請貴單位逕行上網查詢(
http://105sport.tc.edu.tw/)。
三、為讓代表本縣之選手更制度化,本府已於 105 年 6 月 3 日府教體字第 1050103959 號函請花蓮縣體育會轉知各單項協會全運會之代表縣選手應以辦理選拔賽方式產生。
四、本賽會訂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9 日計五天,於臺中市舉行。
五、網路登錄日期:自 10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8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登錄截止後概不接受增刪或替換。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將報名表件列印紙本核對無誤(表件上手改資料無效),經本府於表件上用印核章後,於 10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以郵戳為憑)寄送: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404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6 號「105 年全民會籌備委員會競賽組」收,始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資料以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六、另運動舞蹈技術手冊尚未核定,俟核定後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