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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檢送本府補助「104學年第2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核定表1份。

 
      
【公告】105.6.17

★ 發文字號: 105.06.20 府教體字第 1050115020 號函(應該 105.06.20 才公文交換)

  會計子目: CF5024

  已寄送收據之學校,請至出納 收據留存聯 補填 核定之公文字號


一、審核原則:下列項目不予補助  

  1.縣外畢業旅行(超過 1 天者)

  2.音樂、舞蹈、體育等比賽

  3.露營

  4.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二、各校實支金額低於核定表時,可逕開立實支金額之收據(免來電更正)。

  光復國中不足、北昌國小補申請,尚在簽核中。

  

★ 體健科承辦人 梁 月 卿  電話: 8462860-371  E-mail : lyc0618@gmail.com

              傳真: 8462790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06-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17 13:51:00
點閱數: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