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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105年7月份有執行「攜手飽護計畫」用餐的學校於8月10日前至新校務系統完成餐數填報(序號1701)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5 月 4 日府教體字第 1050082910 號函辦理。(諒達)

二、本案採實支實銷,各校教師若發現學生家庭發生急難事項(詳計畫說明)有面臨三餐不繼之危險者,當日請立即評估需求並請學生至愛心店家用餐,或由教師主動聯繫店家供餐,以穩定其基本飲食需求。學校若評估學生符合相關法規所定通報標準,亦請依法進行通報。

二、各校應設單一窗口彙整用餐人數,並每月至新校務系統填報,每月由學校先行墊付款項給商家,俟本年度執行完後再報府辦理撥款核銷事宜。

三、請各校務必將本計畫中的附表 3-每月用餐清冊(店家提供學校核銷用)放於愛心店家,俾利用餐學生填寫,本表為核銷撥款依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08-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8-02 09:10:00
點閱數: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