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獎狀(第二次公告)】請下列學校於10月21日前至太昌國小教務處領取105年語文競賽獲獎師生獎狀(含獎勵品)。
一、各組各項錄取前 3 名競賽員,頒給獎狀 1 紙,獎品 1 份;各組各項之第 4 、 5 、 6 名競賽員,如競賽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者,依其名次頒給獎狀 1 紙,指導老師以其所指導各組各項學生所獲之最高名次者,頒給獎狀 1 紙。
二、觀摩賽之競賽員,仍援例核發榮譽狀(其指導教師不核發感謝狀)。
三、未領取名單
教師組:
國風國中、自強國中、大榮國小、國福國小、忠孝國小、慈大附中國小部、北埔國小、見晴國小、萬榮國小、卓清國小。
社會組:
富源國小、觀音國小、鳳林鎮公所、光復鄉公所、萬榮鄉公所、玉里鎮公所、卓溪鄉公所。
高中組:
花蓮女中、花蓮高工、上騰中學、慈大附中
國中組:
國風國中、自強國中、美崙國中、慈大附中、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秀林國中、光復國中、瑞穗國中、三民國中、玉里國中、富北國中、富里國中
國小組:
華大附小、中正國小、中原國小、明義國小、宜昌國小、北昌國小、化仁國小、豐山國小、豐裡國小、水源國小、銅蘭國小、鳳仁國小、瑞美國小、明里國小、立山國小、卓楓國小。
四、本案聯絡人:太昌國小教務處李采綾主任,聯絡電話:8571746 轉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