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8716

【語文競賽】 有關105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客家語暨原住民族語朗 讀項目應注意事項,如說明。

一、旨揭項目比賽時,不可因方言差異影響評分之公平性。
二、閩南語、客家語朗讀比賽,朗讀文章所用詞彙若與參賽者慣用詞彙不同,基於對原著作者之尊重,並考量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朗讀時仍須以文稿為
準。
三、原住民族語朗讀比賽,部分詞彙如與該族群慣用詞彙不同時,參賽者可自行使用各語系正確發音及特有詞彙,展現各語系特性,並請提供文稿供評審參
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6-10-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01 13:46:00
點閱數: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