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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學生寒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請各校加強宣導。

各校運用時間於寒假假期前加強對學生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一、安全駕駛行為:請學生家長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請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請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應靠右側路邊騎車,不可逆向行駛,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二、安全撘乘機車:搭乘機車請坐後座並正確配戴安全帽,請學生提醒家長機車要兩段式左轉。
三、家長駕駛汽車:請學生家長依規定繫安全帶、不超載、酒後不開車、禮讓行人。
四、學生騎乘自行車者:請佩帶自行車安全帽、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五、行人安全準則:面對來車靠邊走,請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要遵守行人號誌,並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
六、禁止行為:未滿 18 歲禁止騎機車。
七、除上述交通安全各注意事項外,亦請學生轉知家長交通安全 3 不 3 要:
(一)3 不:
1.不要在 4 種高風險情形下駕駛:夜間駕駛或不良天候、交通環境複雜路段或時段、高快速公路、大型交叉路口。
2.不要在平時固定睡覺時段駕駛。
3.不要在喝酒及服用具影響反應藥物後駕駛。
(二)3 要: 1.要繫安全帶或配戴安全帽。 2.騎機慢車要穿著醒目衣物。 3.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7-01-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1-17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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