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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52

調查 【重要公告】請各國中小於106年3月24日前,盡速至線上填報系統(2512)填報國教署「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需求調查表」,感謝大家。

一、 為應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通過,新住民語文列為國民小學必修,國中為校訂選修課程,並於 107 年正式實施,教育部亟需了解國民中小學東南亞語文師資推估需求,以作為後續新住民語文師資職前培育與教師第二專長進修規劃及東南亞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之培訓。
考。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設原則:
(一) 學校應依照學生學習需求開設新住民語文學習課程供學生選擇修習。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學校可於彈性學習課程中安排各年級的新住民語文之統整性主題學習課程或社團活動。
(二) 除了可採每週上課 1 節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可採隔週上課 2 節、隔學期對開各 2 節課的方式彈性調整。另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亦得於課後、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三) 學校可依照學生的學習程度進行混齡式編班,在修習人數過低時亦可進行混齡式編班,採取差異化教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王春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6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7-03-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3-17 16:13: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