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花蓮縣體育會辦理「107年花蓮縣縣長盃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請依權責逕予參賽人員、帶隊教師(練)等相關人員公假登記。
一、比賽日期與地點: 107 年 3 月 2 日、 3 日(星期五、六)於花蓮縣立田徑場舉行。
二、參加單位:各組均以學校為單位,凡本縣公立或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之縣籍國民中小學、私立中等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三、參加辦法:
(一)凡參加競賽各單位,應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與註冊,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賽會採網路線上報名,各參賽單位請至網路報名表系統進行報名,本次賽會報名系統網址:
http://hlsport.esy.es/107hlsport/。
(三)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逾期網頁報名系統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網址:
http://hlsport.esy.es/107hlsport/】。
(四)紙本資料送件地點: 107 年 2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花蓮縣瑞穗鄉奇美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奇美村 47 號)交大會競賽記錄組備查。
(五)單位報到: 107 年 3 月 1 日(星期四) 14 : 00 起,於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圖書室辦理報到手續及領取相關資料(不另函通知)。
(六)技術會議: 107 年 3 月 1 日(星期四) 15 : 00 起,於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圖書室舉行(不另函通知)。
(七)裁判會議: 107 年 3 月 2 日(星期五) 08 : 00 起,於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圖書室舉行(不另函通知)。
(八)註冊時各參賽單位必須將報名網站之報名資料列印紙本,並加蓋學校關防或處室證明章;未依規定不得註冊,惟完成註冊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1.高中組註冊:請隨同註冊單及檢附運動員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1 份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書(須實貼或列印運動員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照片 1 張)。
2.國中組註冊:請隨同註冊單及檢附運動員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1 份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書(須實貼或列印運動員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照片 1 張)。。
3.國小組註冊:請隨同註冊單及檢附運動員在學證明書 1 份,證明書須實貼或列印運動員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照片 1 張,並加蓋關防或處室章。
4.各單位參賽,凡經註冊務須出場,不得任意棄權。
5.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於比賽全程中均須穿著胸前號碼布上方印有 2 字以上之單位名稱或簡稱的運動上衣(背心),每字規格至少 5×5 公分以上,字體與上衣顏色應明顯區別(運動員之運動上衣前、後顏色須一致)。另參加接力項目運動員之服裝,式樣、顏色必須相同。
★ 請依權責逕予參賽人員、帶隊教師(練)等相關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