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未送學校】檢送教育部106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人數調查表(共3表),請於 107.3.31(六)寄(送)達本府教育處彙辦。
【未送學校】107.04.19
尚未送達學校:富源 國小。
【附表二請抽換】107.03.07
★ 107.03.03 府教體字第府教體字第 1070041539 號函(諒達)
所附【附表 2_106 下_國民中小學_貧困學生午餐補助費計算表】中
【填表日期】 及 【一、補助期間】年度誤植為 106 年,
請逕予更正為 107 年,或抽換表格,謝謝!
★ 感謝和平國小午秘黃老師惠予更正!
一、發文字號: 107.03.03 府教體字第府教體字第 1070041539 號函
二、補助對象:
1.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
審核認定及證明為低收入戶之學生。
2.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
審核認定及證明為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3.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4.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三、 106 學年第 2 學期需填妥 3 種表單:
附表 1_106 下_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人數調查表_教育部調查表
附表 2_106 下_國民中小學_貧困學生午餐補助費計算表(請修正原表年度)
附表 3_貧困學生午餐補助費證明書_106 下
-> 為方便學校調查,特本表(附件 3 )線上作業,學校請先填報新生學生資料及核對
舊生學生資料(班級、姓名)是否無誤,再於午餐網站線上匯出後作業
(步驟→貧困退伙/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填報/匯出 word 總表)。
四、為減少資源浪費,請午餐秘書開學後每日確實於午餐網站填報貧困退伙人數,並請於
次月 5 日前做「確認」點選上個月報表,系統才會將上個月學校退伙資料由學校端整筆
上傳至本府,請學校務必配合作業期程,以利期末報部核結事宜。
(步驟→貧困退伙/確認上個月報表)。
五、為免影響寒暑假午餐補助,請各校確實調查說明一中(三)(四)貧困學生身份,
以補助需要幫助的學生。
(例: 107 年暑假補助(三)(四)貧困學生 課輔及參加活動 之人數,
依本次線上系統所報人數為依據。)
六、本學期用餐天數自 10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9 日止,
及調整至 107 年 1 月 22 至 24 日上課 3 天, 共計 92 餐。
★ 體健科承辦人 梁 月 卿 電話: 8462860-371 傳真: 8462790
E-mail : lyc@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