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嘉里國小、忠孝國小(補電子檔)、宜昌國小(補電子檔)務必於5月23日(三)下班前繳交107年度推動志願服務評鑑報告紙本及電子檔至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19 條辦理。
二、旨揭受評單位未規定期限前繳交,請務必於 5 月 23 日(三)下班前補交「推動志願服務評鑑報告」書面資料各一式二份(單面列印,勿裝訂或膠裝,請用燕尾夾或夾子區分二份),併同相關附件,送達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電子檔請逕寄 sa.min1222@gmail.com 信箱。
三、本次評鑑期程為 105 年至 106 年志願服務推動情形,請詳實填寫自評表及成果資料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