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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各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業已核定,會計子目號碼CF7031,請受補助學校逕送收款收據辦理撥款。

一、本府 107 年 5 月 22 日府教體字第 1070099663 號函諒達。
二、本案縣屬學校適用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請檢附學校收款收據(會計子目號碼 CF7031),並於 107 年 7 月 20 日前逕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銷,如有結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非縣屬學校請檢附收款收據及經費結報表辦理撥款。
三、貴校採購金額若逾 10 萬元,請留意採購法之適用,屆時請檢附契約影本及驗收資料供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05-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5-28 11:45:00
點閱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