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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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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9
請妥善考量新住民子女教育需求,並依實際需求專案申請「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鑒於新住民子女返臺就學時間不一,且各校需進行學生學習成就評估後方得實施差異化教學,爰華語補教教學之申請,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貴校倘經評估有需求,請填妥華語補救課程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及課程表(如附件)報府憑辦。
1) 107年華語補助教學計畫格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林孟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8-09-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9-10 15:28:00
點閱數: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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