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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8年度補助執行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請欲申請學校於107年11月2日(星期五)前踴躍至線上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10 月 8 日府教終字第 1070199049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項目如下: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六)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申請作業: 107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前依線上操作說明手冊,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站之教育實施計畫專區(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75/),填報本計畫。每一補助項目填寫一筆資料,填寫完成後下載「補助計畫申請表」及「各項目實施計畫」併同該項目之相關資料(完整課程表、活動規畫內容、活動行程表、購置教材清冊等)核章上傳,紙本資料留校備查。

四、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務必詳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附表」相關規定編列經費。
(二)申請「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項目者,應先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華語補救教學課程資料統計填報-學校填報」(網址: 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transfer?cid=886 )填報,俾利本年度初審事宜。
(三)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寒、暑假、週休二日及非上課時間辦理為原則,不宜佔用學生正課、早午休或空白課程時間(華語補救課程及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除外)。

五、有關本案線上操作影片,請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最新消息-學校端操作教學影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林孟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8-10-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0-29 09:25:00
點閱數: 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