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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條文更正】教育部訂定「運動產業園區輔導補助及獎勵辦法」,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第六條條文更正】107.11.6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1 月 5 日臺教授體字第 1070039028A 號函辦理。

二、旨案原列第六條第二項條文文字略以:「前項補助金額之撥付方式…由申請人檢附

  申請書及第九條所定之資料…」,更正後第六條第二項條文文字略以:「前項補助

  金額之撥付方式…由申請人檢附申請書及第八條所定之資料…」
 


【第一次公告】107.10.25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24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37349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 ://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運動設施組

  (聯絡電話: 02-8771-152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11-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1-06 09:08: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