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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請冊列學校於108年1月11日(星期五)前派員至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領取「本縣代表隊參加107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員將狀(表現優異證明、參賽證明)及參賽證(逾期未領不負保管責任)。

未領取學校:玉里國中、花蓮高商、慈大附中(含國中部)、中正國小、華大附小、花蓮高中、學田國小、萬榮國小、太平國小、四維高中、海星高中、永豐國小、富源國小、北昌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9-0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08 11:39:00
點閱數: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