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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校於資訊網站首頁或校內有設置LED跑馬燈者,惠予刊登交通安全相關資訊宣導語。

一、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108 年 02 月 19 日交發字第 1085002430 號函與花蓮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 108 年 02 月 21 日花道安字第 1080000360 號辦理。
二、為提高酒駕防制全民共識,維護用路人與行人道安路安全,請貴校協助於 LED 跑馬燈輪流刊登以下內容:
(一) 「酒駕零容忍、開車不喝酒」。
(二) 「守護終身交通安全的好觀念—四大守則,交通安全第一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交通安全第二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交通安全第三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交通安全第四守則「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 --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78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9-02-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2-22 22:58:00
點閱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