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公告】鑒於腸病毒疫情進入高峰,請各校加強衛生教育宣導、疫情通報及防治工作,並依相關規定主動通報,請查照。
一、本案業以本府 108 年 2 月 13 日府教體字 1080029127 號及 108 年 4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1080070824 號函知各校。
二、請各校依據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環境衛生、宣導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生病不上學」等防治事宜。
三、通報機制: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泡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學校應立即登載「校安即時通報系統」並通報本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倘經學校開會決議停課,請儘速通報本府體健科。
四、請各校務必配合事項:
(一)請落實各校自主管理,每週進行「校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並上傳核章掃描檔。
(二)為提供學童健康安全就學環境,學校應定期以含氯五百 PPM 漂白水或二氧化氯進行環境消毒,教職員充分了解「漂白水泡製比例」的認知,且能分辨不同環境下所稀釋的濃度為何(如附件)。若發現有學童感染腸病毒應於當日全面消毒,範圍著重課桌椅、玩具、書本、遊樂設施、娃娃車、水龍頭等常碰觸的地方。清洗完畢的物體可移至戶外,接受陽光照射,陽光中的紫外線,可降低病毒活性。如腸病毒出現重大疫情時,一般學生或幼兒聚集場所,以一天至少消毒一次為原則。
(三)針對停課班級:針對停班(課)班級進行全面消毒並留存紀錄及停課期間每日掌控學童健康狀況。
(四)針對未停課班級及復課後班級:持續每日進行體溫監控及手口足檢查並留有紀錄,針對家長進行腸病毒衛教宣導並於公告欄張貼相關防治資訊。
(五)腸病毒主要由飛沫以及糞便傳染,為根絕傳染源,應教導學童正確洗手(遵守『濕、搓、沖、捧、擦』五步驟),維護個人及環境清潔,室內保持通風,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的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