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徵詢「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 之修正意見,惠請於108年6月13日前提供,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 108 年 5 月 27 日藝演字第 108000174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曲目係由命題委員出題及經電腦亂數選定,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並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 nscmusicarte@gmail.com 。
三、惟上開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四、另,定案版本之指定曲,預計 108 年 6 月下旬將併同「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週知。
五、檢附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草案_個人項目及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草案_團體項目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