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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8學年度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校園合作推廣計 畫」1份

一、本計畫 108 學年度預訂辦理 50 場次(國中 8 場、國小 27 場,高中 15 場),歡迎各級學校申請辦理。
二、活動內容摘要如下(詳如附件:活動報名簡章):
(一)辦理時間: 108 年 9 月起至 109 年 01 月止。
(二)辦理地點:各國中、國小及高中(職)等合作學校。
(三)辦理方式: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安排參與「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教育推廣增能培訓工作坊」之傳習藝生、結業藝生或團隊成員代表辦理各課程講座及搭配團隊示演;另衡酌十二年國教-高中教育藝術課程深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協助課程講座搭配團隊示演。
(四)講座議題:
1、講題:以宣導重要傳統表演藝術登錄項目,如歌仔戲、布袋戲、北管戲曲、南管戲曲、客家八音、布農八部合音、排灣族口、鼻笛等為講題原則。
2、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2 條:「為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爰為有效保存傳統表演藝術文化資產,將「文化資產保存」教學融入於校園推廣計畫中。
(五)合作、遴選及媒合方式:參閱活動網站。
(六)請各自 108 年 7 月 1 日~108 年 8 月 15 日止,逕自本案活動網站報名(網址:
https://bochschoolpromo2017.com )或聯絡本案委託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電話:( 02 ) 2543-1636 ,聯絡人高先生、郭小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呂彥杰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6-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7-01 17:32:00
點閱數: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