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辦理「108年推動各級學校運動團隊發展計畫」核定表,請於文到10日內掣據(會計子目:CF8057),並檢附經費概算表報府請款。
★ 會計子目: CF8057
★ 親愛的老師們,因為計畫規劃是 107 年 12 月,與今核定日期已很久遠,
請各校務必重送經費概算表,可送原規劃執行項目,亦可重新調整。
一、發文字號: 108 年 8 月 28 日府教體字第 1080172139 號函。
二、本案核定經費支用期程為 108 年 1 月至 11 月底止,其相關支用規定請確依「教育部運動
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案適用「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
請將核定計畫及經費概算表知會貴校會計單位,俾利協助計畫執行與管控,
並務必於 108 年 11 月 20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等資料
函送本府辦理核銷事宜,如有執行賸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系統開立「繳款書」繳回,
支出原始憑證連同會計檔案裝訂成冊留校備查。
四、檢附補助經費核定表及成果報告格式、作業要點等資料各 1 份供參。
★ 承辦人 梁月卿 電話: 03-8462860 # 371 傳真: 03-8462790
E-mail : lyc@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