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檢送花蓮縣參加「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員名冊1份(不含閩客語字音字形項目),請各校務必於10/4(五)前完成校對。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全國語文競賽較往年提前辦理,為維護競賽員參賽權益,請各校(台端)優先核對冊內人員相關資訊。
三、旨揭名冊送全國賽報名後,不做任何修改,請各校及社會組競賽員務必確實校對,如有誤植、漏列及指導老師更換請於 108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前以電話聯絡終身教育科馬靜敏小姐(逾期不受理)。
四、指導老師更換除電話通知外,請以正式公文敘明競賽員項目、組別、原指導老師姓名、更換後指導教師姓名、身分證號及聯絡電話並簡述更替原因(發文日期以 10 月 4 日前為基準,逾期不受理)。
五、冊內不含閩客語字音字形項目之競賽員資料,俟前述競賽成績公布後另案公告於本縣語文競賽專屬網站,請相關學校留意,並依限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