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關「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一及補助四被退件尚未修正計畫上傳之學校,請盡速於108年11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上傳作業(逾時不候),請查照。
一、本府 108 年 11 月 1 日府教社字第 1080244324 號函諒達。
二、請補助一及補助四被退件之學校,盡速至系統(
https://epa.ntcu.edu.tw/edu/)檢視初審意見,並依初審意見於 108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前完成補正,逾時不候。
三、尚未修正計畫上傳之學校如下:
(一)補助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光復國中、化仁國中、鳳林國小、林榮國小、光復國小、源城國小、長良國小。
(二)補助四(發展原住民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宜昌國小、瑞穗國小、富世國小、卓樂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