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教育部補助學校健康中心設備學校端申請日期原訂5/15日截止,因部分學校上網系統無法上傳,爰延至5/20日,預審至5月28日,請申請之學校逕行檢視計畫。
一、依教育部承辦人電子信件辦理。
二、案內申請方式業以本府 109 年 5 月 1 日府教體字第 1090082290 號函函知各校在案,請有需求之學校於期限內(5 月 20 日)提出線上申請。
三、目前計畫為預審階段,已申請學校可以於 109 年 5 月 28 日前進行修正,請申請學校確實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健康中心設備要點」檢視補助項目是否符合前揭要點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