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第二次公告)☆★☆請代表本縣參加「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決賽」、「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決賽」及「109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決賽」參賽學校於1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確認相關經費無誤。
一、本次修正內容如下,請確認補助經費計算無疑義:
(一)修正學生音樂比賽團體賽補助行程,以 3 天 2 夜計。
(二)修正部分學校反映參賽學生候補人數未列入之學生數量。
二、相關資料請於 110 年 1 月 20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確認完成,若有疑義請電話告知( 03-8462860 分機 277 )呂彥杰承辦人,各校如未於前揭期限內回應,視為無疑義,將以本處核算之經費處理,另補助金額仍以正式核定公文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