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一個月內,請各級學校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維護、學生通學環境安全檢視、家長接送區宣導及學校之轄區警分局聯繫工作,運用校內相關集會時段或親職教育宣導,擴大交通安全宣導,新學期期間上放學之交通安全維護與交通秩序順暢。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前注意事項:
一、請本縣各級學校於開學三週內完成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維護、學生通學環境安全檢視、家長接送區宣導及學校之轄區警分局聯繫工作。
二、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維護與學生通學環境安全檢視方面:
請與學區內之鄰里長、警政機關派出所及家長會共同研商,加強周邊道路安全巡邏與秩序維護,讓學生通學安全、家長接送便利及社區道路順暢。
三、各年段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或融入課程:
搭配各教學領域課程計畫,排定交通安全教學課程內容,並加強宣導使用交通工具應有的安全行為。
四、家長接送區規劃與宣導:
(一)戴好安全帽或繫好安全帶。
(二)鼓勵接送共乘,減少接送車數量,以不佔用道路、接送時間分流、協調社區提供場域或年級區分位置等方式,避免家長接送車潮集中某一區域,造成時段擁塞、社區進出困擾及學生通學不便。
(三)學校周邊禁鳴喇叭、依速限行駛及注意學生通學安全。
五、利用班級聯絡簿,製作相關警標語、家長接送區位置、上放學時段與學校通學相關注意事項,讓家長了解,學校對於學生之交通安全相關作為與家長配合事項。
六、每學期應排定一次以上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與或親職教育座談,邀請縣警察局交通隊到校宣導(師資免費),請逕至花蓮縣道安宣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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