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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國民小學於110年3月25日前回覆承辦人電子信箱告知校內有否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使用之遊戲設施

一、依據 110 年 3 月 17 日國教署承辦以通訊軟體群組通知。
二、如無則免回復,如有請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 suyan@hlc.edu.tw ,併同附上該兒童遊戲場之基本資料及照片相關資料等。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李述奇
公告時間: 2021-03-17 14:13:00
最後修改: 2021-03-17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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