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有關本府補助110年度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暑假午餐費一案,請各校務必於110年9月22日前辦理核結,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6 月 9 日府教體字第 1100113836 號函暨同年 7 月 2 日府教體字第 1100130264 號函辦理。
二、有賸餘款或結餘款為 0 者: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結餘款繳款書影本 1 份(無則免附)送府核結(免備文)。
三、因延長 2 日暑假,原核撥金額仍不足支應者: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短少金額之收款收據送府核結(免備文),此情形結餘款為一負數。
四、檢附經費結報表範例一份供參(本府主計處已於本年 4 月修訂結報表格式,請勿再使用舊版格式)。
五、因本案尚須彙整各校不足款項另案簽辦經費,請各校務必配合於 110 年 9 月 22 日前辦理核結,俾利儘速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