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0067

轉送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籃球聯賽」、「110學年度國民中學籃球聯賽」競賽規程1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9 月 23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0003422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報名方式如下:

  (一) 採網際網路( http ://http://www.ctssf.org.tw )方式辦理。

  (二) 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自行審查參賽資格,並依填表說明規定,將報名資料輸入報名表。

  (三) 輸入完成之報名表,經確認無誤後,下載列印,經學校人員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後,掃描成圖片檔( JPG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若上傳之報名表件與網際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際網路報名資料為準)。

  (四) 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以取得證照者為限,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始得完成報名。

  (五) 學生報名參加須請家長(法定代理人)簽署授權同意書,並請學校留存備查。

  (六) 113 學年度起凡報名中等學校籃球聯賽(甲、乙級)教練及隨隊教練者,應取得至少 C 級教練證照資格,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影本,始得完成報名。

三、為落實輔導學生在校學業,請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為響應減塑行動,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於部分階段賽事採用桶裝水提供比賽用水,請轉知所屬自行攜帶水瓶,並於賽前自行裝取。

五、本賽事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申訴管道,依地方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流程辦理,電話可直撥( 02 ) 2778-3636 專線進行諮詢與通報。

六、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請遵守主辦或承辦單位於各階段賽事訂定之防疫規範,運動員如未符合規定或經檢測未通過者,將被取消該階段參賽資格。

七、請務必轉知各參賽學校,為考量參賽學生健康,請各校參酌各階段賽程,並依教育部 110 年 9 月 10 日公告之「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學生接種 BNT 疫苗注意事項」,妥善規劃參賽學生各階段配合調整之訓練內容。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1-09-23 18:12:00
最後修改: 2021-09-23 18:12:00
點閱數: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