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0724

轉知 轉知文化部辦理111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請查照。

一、依據文化部 110 年 11 月 4 日文交字第 1103036073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 110 年 12 月 24 日止(郵戳為憑)。
三、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jgQ6kD)。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 陳小姐,電話: 02-8512-6718 ,電郵信箱: yuhsuan514@moc.gov.tw 。
主辦單位: 文化部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賴婕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6
公告時間: 2021-11-05 11:30:00
最後修改: 2021-11-05 11:30:00
點閱數: 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