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比賽】參加本縣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榮獲佳績之學校,建議敘獎名單請於110年11月17日前送達本府(如附件),若有參加多組項目,請分開製表。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5 日府教終字第 1100225992 號函辦理(正本諒達)。
二、本縣學生舞蹈比賽成績均已公告於處務公告,請學校依據花蓮縣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於於 110 年 11 月 17 日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送達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請特別注意送達日期。為利彙整, ODT 檔(可編輯之檔案)請另寄至承辦人信箱(s12t0417@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