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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檢送「本縣推展志願服務概況表」1份,請志工運用學校填報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資料,並於6月30日(星期四)前寄(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辦。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6 月 6 日府社行字第 11101127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填報案攸關貴校(中心)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 系統之資料正確性並作為績效考核之依據,請務必確實填報 。
三、學校及家庭教育中心皆屬教育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請於「 未加入祥合計畫之志工團隊」欄位,詳實填報各欄位數據, 並加蓋填表人職章及聯絡方式,依限報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整。
主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8462783
公告時間: 2022-06-14 14:38:00
最後修改: 2022-06-14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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