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 111 年 11 月 28 日花縣體錦字第 1110000598 號函辦理。 二、公假日期:詳如公假名單。 三、活動地點:花蓮縣立田徑場。 四、本案公假名單為個人資料,請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 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