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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

公告 113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辦理注意事項

一、 113 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經費,本府已完成核定作業(包含主從聘學校設定)送審,請各校務必依核定金額辦理後續開班事宜(教室安排、課表製作、教學資源介紹與使用...等)。

二、請主(自)聘的學校需負責投保處理勞健保事宜(月保)。
1.一週未滿 12 小時的就不用投健保,但需要勞保。
2.其他從聘學校都不用投勞保。
3.交通費由主(自)聘學校處理。
4.從聘不用處理交通費,勞健保。

三、從聘學校請繳交課表給主聘學校,方便主聘學校統計節數以便辦理勞健保。

四、請各校配合加入以下連結,俾利即時溝通,並依期程辦理(核結),如有執行問題,請洽承辦人或豐裡國小 黃致翔主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4-08-21 10:02:00
最後修改: 2024-08-21 1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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