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13 年 1 月 22 日(113)兒美字第 1130122004 號函辦理。
二、參賽作品請於 113 年 4 月 10 日下午 4 時前檢附簡章內規定繳交文件及作品寄至復興國小,收件單位請寫「教導處」,連絡電話( 03 ) 8223208 。
三、活動簡章可至中華民國兒童美術學會網站下載電子檔案。
四、旨揭活動非本府主辦,榮獲特優獎及優選獎之指導老師本府不予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