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及表揚作業要點」及「花蓮 縣 113 年傑出代理教師遴選及表揚計畫」辦理。
二、旨揭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到校訪視人員共 4 位;傑出代理教師遴選到校訪視人員共 3 位,各校簡報人為受推薦教師,受訪對象 包含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及受推薦教師。請依訪視項目 、時間預作準備,訪視時間得依實際狀況,彈性調整至多 70 分鐘。
三、請北昌國民小學、春日國民小學、奇美國民小學、國風國民中學、光復國民中學 、觀音國民小學、和平國民小學協助代訂便當,訪視當天請將收據(抬頭:花蓮縣政府,統編 94504503)交予各訪視小組聯絡人,俾便辦理撥款事宜。
四、本案日期及時間等相關事宜,請洽各組聯絡人:
1. 特殊優良教師訪視 A 組聯絡人曾主任,電話: 0921-273821 。
2. 特殊優良教師訪視 B 組聯絡人蔣主任,電話: 0928-076809 。
3. 傑出代理教師訪視 A 組聯絡人鄭主任,電話: 0926-530180 。
4. 傑出代理教師訪視 B 組聯絡人王主任,電話: 0937-383913 。
5. 傑出代理教師訪視 C 組聯絡人盧主任,電話: 0919-289261 。
6. 傑出代理教師訪視 D 組聯絡人周主任,電話: 0911-157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