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民政處 113 年 6 月 14 日府民青字第 1130111048 號函辦理。
二、提案時間: 113 年 5 月 30 日至 5 組團隊錄取額滿為止(得依據情況增設備取名額)。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為設籍花蓮縣 18 至 45 歲青年,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為檢核文件。
(二)法人申請:登記地址須在花蓮縣完成,以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為檢核文件。
四、提案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 「 113 年花蓮群眾募資輔導計畫|報名系統」(網址: https://forms.gle/E5aWokeXgXHQ2ZAy5 )上傳相關資料。
五、上開活動細節如有疑問,請洽計畫聯絡窗口(02)2587-5252#110 許小姐,電子信箱 collab@backer-founder.com
六、檢附活動簡章、宣傳海報及社群圖片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