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2 日臺教社(三)字第 1142401190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為社會教育領域最高榮譽,迄今已有 50 年歷史。本部為表揚對於推展社會教育卓有貢獻的團體或個人,自 64 年開始舉辦「社教公益獎」, 106 年起定名為「社會教育貢獻獎」,希望藉由此殊榮,肯定長年於臺灣每個角落耕耘社會教育、投注心力的無名英雄,期激勵更多個人及團體積極投入社會教育。
三、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四、貴機關推薦參加本( 114 )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擇優於 114 年 7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案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圖書館(地址: 23574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 85 號),電子信箱 ccf@mail.ntl.edu.tw ,電話: 02-2926-6888 分機 6705 張小姐、 6703 郭小姐,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