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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該校)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14253A 號函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5 年 2 月 4 日臺藝大戲字第 1151000678 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 105 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 3 分之 1 ,報名團隊僅 1 人者,須為新住民; 2 人者須至少 1 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比賽日期:
1、    北區初賽: 115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
2、    南區初賽: 115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
3、    中區初賽: 115 年 6 月 7 日(星期日)。
4、    全區決賽: 115 年 6 月 14 日(星期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 組:以 3 至 5 分鐘為限。
(2)    B 組:以 5 至 7 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隨文檢附教育部函,比賽辦法暨報名簡章請至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moe.gov.tw)以文號: 1150014253A 及認證碼: 5CA07FBD4E 下載附件檔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6-02-10 09:57:00
最後修改: 2026-02-10 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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