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第4點、第8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5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7 月 1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1615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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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09000000E_1152601615B_senddoc6_Attach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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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09000000E_1152601615B_senddoc6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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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09000000E_1152601615B_senddoc6_pri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