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內政部99年單親培力計畫公文乙份,請惠予轉知 貴校學生周知運用,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9 月 3 日台社(二)字第 0990152112 號書函暨內政部 99 年 9 月 1 日台內社字第 099018029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學(雜、分)費及進修間 12 歲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補助費,受理期間自 99 年 9 月 15 日起至 99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請至內政部社會司網站(網址:
http://www.moi.gov.tw/dsa/)及婦女福利科網頁(http://sowf.moi.gov.tw/03new/new03.htm ; http ://
http://www.moi.gov.tw/dsa)下載。
四、本項計畫 99 年度委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辦,申請人請於規定期限內逕向該會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321-2100*123 林睿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