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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參與甄選學校依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 100 年國慶表演活動徵選實施要點規定(如附件),將徵選資料於 100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前寄送 100 年國慶籌備委員會「大會處」計畫組 楊光輝 組長(電話:(02)27256450 、傳真:(02)27252869 、 E-mail : alex8107@mail.taipei.gov.tw);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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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為籌劃中華民國建國100年國慶大會,請 貴校踴躍參與100年國慶表演活動甄選事宜,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10 日臺軍(三)字第 1000077378 號函暨內政部 100 年 5 月 4 日台內民字第 1000091648 號函辦理。二、請參與甄選學校依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 100 年國慶表演活動徵選實施要點規定(如附件),將徵選資料於 100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前寄送 100 年國慶籌備委員會「大會處」計畫組 楊光輝 組長(電話:(02)27256450 、傳真:(02)27252869 、 E-mail : alex8107@mail.taipei.gov.tw);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33817〕[學力檢核] 100年學力檢核學生答題與成績已經發佈於校務系統,請各校自行參閱。](images/left.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