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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檢送辦理本縣國中小100年金安獎個人獎項評選日程表1份,敦聘之學校校長,請貴校核予公差假,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9 月 9 日臺社(四)字第 1000161895B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縣評選擬請萬寧國小熊湘屏校長、新城國中曾金龍校長(本縣 98 年交通安全教育承辦人及 100 年度教育部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全國優等第二名學校)及本科翁書敏科長擔任評選委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03-8462783#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1-09-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9-20 11:54:00
點閱數: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