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6569

※最速件※檢送教育部及交通部辦理【中華民國第8屆交通安全教育研討會】報名簡章1份,請 核定之學校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12 日臺社(四)字第 1000180723A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各級學校交通安全推動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能有學習交通安全教育新知、分享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經驗、檢討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成果,以及促進業務交流與觀摩之機會,訂於本(100)年 11 月 17 日、 18 日(星期四、五)在臺南市(第 1 梯次)及 11 月 24 日、 25 日(星期四、五)在苗栗縣(第 2 梯次)舉辦旨揭研討會。
三、 各縣市報名梯次如下:
(一)第 1 梯次:臺中市、臺南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
(二)第 2 梯次: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臺東縣、花蓮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連江縣。
四、請宜昌國中,富北國中,富里國中,明廉國小,康樂國小,港口國小,東里國小,觀音國小(101 年全國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學校)等八校各推派 1 名代表參加,差旅費與代課費由各校相關費用支付。與會人員之差假事宜,請各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差旅費並請由各出席代表之服務單位規定核支;另全程參與研討會者將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或教師研習時數 12 小時。
五、請各單位參照後附計畫內容,於 100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三)前填妥報名表後以傳真、 e-mail 或郵寄方式,送至承辦單位國立交通大學彭翊雅同學收(30010 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綜合一館 9 樓),傳真號碼:(03)5720844 ;聯絡電話:(03)5712121 轉 57238 ; e-mail : pdrry.tem00g@nctu.edu.tw 。
六、請各校承辦人將報名表傳真或 E-mail 一併回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陳宥達先生。
七、旨揭活動有助於各校豐富 101 年全國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內容,請配合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1-10-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3 09:46:00
點閱數: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