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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最速件:檢送「花蓮縣政府100學年度第1學期設置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承辦學校聘任人力有無性侵害及性騷擾等不適任情事調查表」1份,請下列10所國小填報本調查表(須經核章)於12月2日下班前以傳真(8461741)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彙整。

一、為預防「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承辦學校聘任人力有性侵害及性騷擾等不適任情事發生,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先後於 100 年 10 月 27 日及 11 月 7 日以電子郵件請 貴校承辦人至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網址 http://unfitinfo.moe.gov.tw/)清查所屬現職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講師有無已登載於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上在案;另於 11 月 14 日以「處務公告(編號: 12331 )」請各承辦學校填報本調查表(須經核章)於 11 月 15 日下班前以傳真( 8461741 )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彙整後函報教育部在案。
二、請下列國小填報本調查表(須經核章)於 12 月 2 日下班前以傳真( 8461741 )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彙整後函報教育部。
(一)未核章傳真( 8461741 )本調查表國小如下:宜昌國小、長良國小、學田國小、鶴岡國小、卓樂國小、玉里國小、太平國小、萬寧國小、舞鶴國小及馬遠國小等 10 所國小。
(二)傳真( 8461741 )本調查表後請以電話( 8462860#533 確認是否傳真成功)。
(三)請貴校以最速件處理本公告案。
三、另各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承辦學校除透過「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查詢應徵者(行政人員、講師、臨時人力及志工)有無教育人員任用規定所限制情事外,各校僱用專職、兼職人員或召募志願服務人員認有必要時,得依內政部所訂「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第 12 條規定函報本府核轉本縣警察局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以避免具性侵害前科者進入校園任教。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3
傳真號碼: 03-8461741
公告時間: 2011-1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30 10:24:00
點閱數: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