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檢送教育部100年甄選「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績優團體暨個人得獎名單(如附件),請嘉里國小、萬寧國小、太平國小及大禹國小等4校依說明事項於12月13日下班前辦理,請 查照。
公文後達【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 1000224492 號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 100 年甄選「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績優團體暨個人得獎名單(如附件),請 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2 月 8 日臺社(二)字第 1000222928 號函辦理。
二、為爭時效,旨揭得獎名單(含相關附件)業於 100 年 12 月 7 日以電子郵件轉知各得獎學校在案。
三、本縣得獎名單如下:
(一) 績優團體獎(據點):嘉里國小、萬寧國小及太平國小等 3 校各獲得教育部發給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請 貴校填具領據如附件 1 )。
(二) 績優個人獎(講師):大禹國小鄭淑金教師為正式教師不得領取獎金 1 萬元整,惟本府將另案依規辦理敘獎(記功乙次)事宜;另經洽教育部承辦人確認萬寧國小張秀菁代理教師可獲得教育部發給獎金 1 萬元整(請 貴校轉知張師填具領據如附件 2 )。
(三) 最佳成長獎(監護人):嘉里國小學生監護人林桐盛先生獲得教育部發給獎金 1 萬元整(請 貴校協助林先生填具領據如附件 2 )。
(四) 最佳成長獎(學生):大禹國小莊雯郁同學獲得教育部發給獎金 1 萬元整(請 貴校協助莊同學填具領據如附件 2 ,若該生無收款帳戶則須填具教育部切結書如附件 4 )。
四、本頒獎典禮訂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假國家圖書館國際會議廳(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0 號)辦理,貴校參加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惟代課鐘點費請依權責於 100 年度之代課鐘點費勻支,頒獎流程將俟教育部另行通知。
五、為使頒獎典禮及發給獎金流程順利,請 貴校協助於 100 年 12 月 13 日下班前將本案績優團體/個人獎勵金領據(以非軍公教人員為限,如附件 1 、 2 、 4 )及交通費領據(如附件 3 )及本案獎金暨交通費發給資訊統計表(如附件 5 )寄(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彙整後函送教育部;相關領據格式如前述附件(欲參加頒獎典禮者,請先填具交通費領據及本案獎金暨交通費發給資訊統計表,教育部將以頒獎當日簽到單為核撥依據);其中各獲選績優團體/個人接受頒獎表揚,可獲教育部補助當日往返交通費(最多 2 位,內含家屬 1 人),補助標準以其戶籍所在地為依據,補助鐵路自強號往返所需車資,本縣則可加上飛機(經濟艙)往返所需機票款(以上交通費由教育部核實發給,請本縣參與 12 月 30 日頒獎典禮者注意,務必於 101 年 1 月 3 日以前以限時掛號將往返鐵路自強號、飛機經濟艙票根【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至 10055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教育部社教司 2 科王鈴雅小姐收,電話 02-77365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