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101年度女童軍團獎章推薦頒授辦法、服務獎章授予辦法,請各校踴躍推薦優秀女童軍及服務員接受表揚。
一、依據中華民國女童軍會 101 年 2 月 23 日花女嬰字第 1010000016 號函辦理。
二、推薦期限:請於 101 年 4 月 13 日前將相關文件送本縣女童軍會初審,請於紙本核章寄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審核。
三、推薦名額: 1.優秀女童軍獎章每團一名,請勿重複推薦。
2.服務員獎章服務滿十年即可申請。
四、申請辦法:凡參加過女童軍活動紀錄及優良事蹟等檢附證明資料,如獎狀、證書影本、參加女童活動活動著女童軍制服照片等相關文件。
五、 101 年尚未辦理三項繼續登記的學校,請能在推荐申請前辦理,以免優秀學生失去接受女童軍總會表揚的機會。
六、活動辦法:請逕至上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
http://www.gstaiwan.org 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