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件!】請 各校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務必於101年9月21日(星期五)前,檢具 「102年度初編預算書」及「年度工作計畫」,傳送電子檔並函送紙本彙辦。
(電子公文:府教社字第 1010173343 號後達)
本縣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
鳳仁小學、宜昌國小、光華國小、明恥國小、玉東國中、東竹國小、玉里國小、東里國小、瑞美國小、富里國小、康樂國小、源城國小、大榮國小、豐山國小、豐濱國中、樂合國小、文蘭國小(蘭馨教育基金會)、壽豐國小、學田國小
一、依據行政院修正「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暨本府 101 年 6 月 19 日府主歲字第 1010109225 號函辦理。
二、請注意, 102 年度預算書增列「總說明表」説明如下:
(一)肆、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概述
(二)伍、其他
三、請 貴會務必本( 101)年 9 月 21 日前,將「102 年度初編預算書」及「工作計畫」電子檔請 ,先傳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 spring@hl.gov.tw)收。並請於紙本封面用印、封底核章後,函送本府教育處( 97071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另副知本府主計處,俾利旨揭業務進行。
四、檢附「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及附件,有關財團法人預算應編書表及裝訂順序資料,請詳閱辦理。